论山东临清市长李新阁违法拆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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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山东临清古楼街 发表于 2016-1-7 21:11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 山东临清曙光路中段东片区(南门杨桥)、曙光路中段西片区(一中南门)两处政府违法强拆。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(2015)鲁行终字第301号、审判长山莹、审判员张景凯、代理审判员孙晓峰,聊城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(2014)聊城初字第17-25号、审判长孟庆杰、代理审判员刘鹏、人民陪审员戴芳明为证据。两级法院均判决临清政府败诉违法。临清政府的代理律师任志强也当庭承认政府没有作出补偿决定书。法制治国,临清政府胆大妄为,视法律为白纸。在临清人大不监督,司法无正义,百姓无尊严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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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山东临清古楼街 发表于 2016-12-7 21:28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临清官员们拒绝政务报道常用的一句话就是怕泄露了个人隐私。作为政府官员,又是政务活动,又何谈隐私呢?与其说是怕泄露个人隐私,不如说是怕进入老百姓的视野吧!公众场合抽盒中华、戴块名表、,被拍下来怎么办?即使万无一失,出现在老百姓眼中的次数多了,被人“惦记”上,挖出其他一些事情来怎么办?